有网友问发文机关标识的作用,今天就给大家讲解一下发文机关标识的作用。
1、发文机关标识是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后面加&濒诲辩耻辞;文件&谤诲辩耻辞;组成;发文机关全称应以批准该机关成立的文件核定的名称为准。规范化简称应由该机关的上级机关规定。有一些特定的公文在发文机关名称后面不加&濒诲辩耻辞;文件&谤诲辩耻辞;二字,如国务院就有&濒诲辩耻辞;国务院任免通知&谤诲辩耻辞;红头形式,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》给这类&濒诲辩耻辞;红头&谤诲辩耻辞;留了余地,未规定一律要加&濒诲辩耻辞;文件&谤诲辩耻辞;二字,但只限于特定的公文。一般来说,行政机关的重要公文特别是上报的公文均应加&濒诲辩耻辞;文件&谤诲辩耻辞;二字。病例一是个转发通知,不属于特定公文,显然不可只标识发文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,应写为&濒诲辩耻辞;&迟颈尘别蝉;&迟颈尘别蝉;市广播电视大学文件&谤诲辩耻辞;。
2、发文字号由发文机关代字、年份和序号组成。发文机关标识下空2行,用3号仿宋体字,居中排布;年份、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;年份应标全称,用六角括号“〔 〕”括入;序号不编虚位(即1不编为001),不加“第”字。
3、尽管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》、《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》就&濒诲辩耻辞;发文字号&谤诲辩耻辞;的用法、格式、标准,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,但是,&濒诲辩耻辞;发文字号&谤诲辩耻辞;在实际应用中,仍然存在不规范的问题,如病例一&濒诲辩耻辞;&迟颈尘别蝉;市电大学发(2001)008号&谤诲辩耻辞;和病例二&濒诲辩耻辞;沪教纪[2003]8号&谤诲辩耻辞;。发文字号上常见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。
以上就是发文机关标识的作用,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