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太阳系行星中有八大行星,依照离太阳的距离从近到远,他们先后为水星、金星、宇宙、火花、木星、土星、天王星、海王星。 大行星的界定 一要务必紧紧围绕行星运行的星体; 二是品质充足大,能借助本身引力场使星体呈球体状; 三是其路轨周边应当沒有别的物块。 按那样的区划,太阳系行星的大行星就只能水、金、地、火、木、土,再加巨星、海王星这八颗。与2006年以前提及的九大行星定义不一样,在2006年8月24日于布拉格举办的第26届国际性天文学联会中根据的第5号决定中,冥王星被划归矮行星,从太阳系行星九大行星中被开除。品质充足大,能借助本身引力场使星体呈球体状相符合。